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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2013年中考政策出台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3-06-19 15:34:29

  6月18日,太原市教育局出台今年中考政策。太原市今年中考总分由690分提高至710分,并首次实行网上评卷。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从2014年起,全省中考中将增加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技能操作考试。

  A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和体育六科。总分71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文科综合(思想品德75分、历史75分)、体育50分(必考项目:男子1000米或女子800米为20分,立定跳远为15分,选考项目为15分)。

  考试时间为:6月20日上午8∶30—11∶00,语文;下午15∶00—17∶30,理科综合(物理、化学);6月21日上午8∶30—10∶30,数学;下午15∶00—17∶30,文科综合(其中历史15∶00—16∶10;思想品德16∶20—17∶30);6月22日上午8∶30—10∶30,外语(含听力)。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实行闭卷考试。文科综合中的“思想品德”为开卷考试,“历史”为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时,考生只能携带普通初中思想品德课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今年将首次实行网上评卷。此外,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应用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从2014年起,全省中考将加试信息技术、理化实验技能操作考试。

  B 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3年6月23日到6月27日。

  太原市考生报考太原进山中学“爱物生”,必须是低保户家庭(须交验相关证件或证明)中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报考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经专业测试合格后,按照所测试学校、所测试专业将报考志愿填入体育艺术特长生志愿栏。报考定向生志愿的考生,要按照太原市教育局下达给考生所在学校的定向生计划填报。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免试推荐保送生不再参加中考,不再填报志愿,不再参加录取。

  户籍为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和娄烦县的考生除可报考本县(市)高中学校外,还可报考太原成成中学、太原五中、省实验中学、山大附中、太原四十八中、太原第三实验中学、太原进山中学“爱物班”。

  从2013年起,在太原市就业、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有太原市初中学校正式学籍,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享受太原市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同类考生的同等待遇。

  对于符合报名条件,但在太原市初中学校就读不满三年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往届初中毕业生,报名参加中考填报升学志愿时,可报考部分普通高中(太原二中、十一中、十三中、十六中、十九中、二十中、二十一中、二十四中、二十七中、二十九中、三十中、综合高中、外语科技实验中学、四十九中、五十二中、五十三中、五十四中、五十五中、五十六中、五十七中、五十八中、五十九中、六十中、六十一中、六十二中、六十三中、六十四中、六十五中、六十六中、六十七中、县市区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师范、幼师和特师、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

  太原市教育局要求,要尊重考生志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修改考生填报的志愿,不得剥夺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意愿填报志愿,对违纪人员要追究其责任。

  C 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坚持德、智、体全面评价,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一次招满。普通高中招生必须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高一年级新生班容量必须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

  定向生招生严格按照分配给各初中学校的定向生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各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内,且考生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定向生成绩如达到统招生分数线,按照统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按学校、按类别、按专项使用,不得混用。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的50%由太原市招考中心按照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50%由学校择优录取。任何学校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学生填报志愿录取新生,严禁私自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往届初中毕业生与应届初中毕业生执行同一录取标准。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学校)不得录取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普通高中实行分段录取(每5分为一个分数段)办法,在本分数段内按照志愿顺序投档;报考志愿、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优秀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数、外成绩优秀的考生。

  普通高中录取顺序:太原外国语学校、太原第二外国语学校两所学校的法、德、俄、日等小语种录取(不含双外语实验班);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录取。

  D 加分照顾政策

  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的学生、省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以及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降低5分以内投档。

  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举办的中学生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国际象棋、中国象棋、围棋、健美操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以内投档。

  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降低15分以内投档。烈士子女,降低20分以内投档。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按照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根据本人申请,可以回父母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并按照前两款规定的比例降分录取。前三款规定之外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降低10分以内投档。

  农村户口 (父母亲及子女均系农村户口)独生子女,第一志愿报考本县(市、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时,可降低10分以内投档。

  符合本条照顾条件的各县(市、区)考生,可报考的普通高中学校分别为:娄烦县户籍考生,娄烦中学;阳曲县户籍考生,阳曲一中;清徐县户籍考生,清徐中学和徐沟中学;古交市户籍考生,古交一中和古交二中;小店区户籍考生,小店一中;尖草坪区户籍考生,尖草坪一中;万柏林区户籍考生,太原二十中;迎泽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二中;杏花岭区户籍考生,太原五十三中;晋源区户籍考生,晋源实验中学。

  市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市级体育运动会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分加文化课总分作为考生的投档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照顾分不累计,同时享受两种以上照顾的,按照顾分最高的一项计算。

  另据了解,普通高中(含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经省教育厅审定批准后统一下达并向社会公布,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生源范围招生,不得随意增加招生计划和扩大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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